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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6-03-26
发布时间:2026-03-26 15:3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00吨金属制品建设项目 | **市义亭镇甘霖路30号 | **** | ****计划投资500万元,使用自有闲置厂房从事金属饰品及配件的加工。建成后拥有高温炉18台、中频炉18台、石膏清洗机7台、合金熔炉10台、翻砂机18台、压铸机30台、注射成型机20台、脱脂炉13个、烧结炉13个等设备,形成年产1500吨金属制品的生产规模。 | 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石膏冲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有效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熔化、翻砂、铸造、烧结、打磨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4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熔蜡废气经“接触氧化燃烧”后再由密闭车间内的集气罩收集,与脱脂、点钻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4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安装隔声门;采用建筑物隔声。 4.固废:废气处理废液、废干式过滤棉、收集的废蜡、油、废活性炭(交由区****中心处置)、化学品废原料桶、废抹布及沾染胶水废物等危险固废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包装废料、炉渣、废石膏、打磨废物、废硅胶模、废石蜡、废布袋、收集的粉尘等收集后,实行**化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