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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街道2026年2月—2027年2月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 | **省**市**区朱昌镇郝官村十组169号 | 总价形式报价:238000.00(元) | 96.33 |
| 3 | **黑****公司 | **省**市****办事处百花社区鲤鱼塘村御府一号(一期)(13-15)3-1 | 总价形式报价:210500.00(元) | 87.44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2 | 品目二: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评委编号-002老师在主观分(服务方案),评分给出了6和8的分值(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具体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流程、人员配备、日常工作管理、应急处置等):(1)方案完整、合理、条理清楚、可行性及针对性强,充分体现对项目认知和了解的得10分;(2)方案完整、合理、条理清楚、可行性及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3)方案较完整、较合理、条理清楚、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5分;(4)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条理基本清楚、可行性及针对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分;(5)方案不太完整、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6)方案不完整、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差的得1分;(7)未提供的不得分。),而未遵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品目一:街道食堂食材加工服务 | 品目一:街道食堂食材加工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 2 | 品目三:外勤队员定点供餐服务 | 品目三:外勤队员定点供餐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振东、张云海、杨豆豆、邹山彪、杨胡月、周艺林、邓世军、张永梅、左相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包干价4800元。按每个品目1600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茶园路街道野鸭街200号
联系方式:0851-****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路3号(金融101大厦A座21层19号)
联系方式:137****9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自旭
电 话:137****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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