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一至第三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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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一至第三标段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阿拉达尔吐苏木哈日乌拉嘎查0.9450万亩、胡力斯台嘎查1.1690 万、图门嘎查0.7740万亩、**毛都嘎查1.4350万亩。

第二标段:**巴达尔胡镇前德门嘎查、查干居如和嘎查、巴音套海嘎查1.2900 万亩、塔本毛都嘎查 1.8810 万亩、伊力特嘎查 1.3110 万亩。

第三标段:**阿拉达尔吐苏木沙日格台嘎查1.4100万亩、****苏木敖宝吐嘎查1.7850万亩。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一至第三标段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发包人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2、**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qq.com

邮寄地址:**自治区**科右前旗**

邮编:1374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3月31日,共三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82-****1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自治区**科右前旗**

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182****1915

邮箱:****@qq.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6日



附件:
招标文件监理三标段.pdf
招标文件监理二标段.pdf
招标文件监理第一标段.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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