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3-26 如皋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修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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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320682-2026-03-026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8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20682-2026-03-0261

项目名称: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修编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80000.0(元)

最高限价:

480000(元)

采购需求: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2021年6****政府同意批准实施。2024年依据省、市领导在《关于的办理意见》的批示意见,建设****管道联网供水“通台线”工程,途径**六个乡镇,总长度50Km,该项目正实施中。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供水区域分水点布设科学合理,实施一、二、三、四期主管网互联互通,优化和延伸供水调控,提高主支管网利用率及供水效率,更新局部地区的老旧管网布设,****泵站合理规划,降低管网漏损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保障全市生产与生活用水、安全用水,实施城乡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原规划《**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实施修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且须为响应供应商正式员工。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n)”、“信用**(http://www.****.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设计院前****政府采购招投标区

四、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设计院前****政府采购招投标区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408号/**市城南街道幸福**路9号15幢

联系方式:189****011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司马南路8号前一楼

联系方式:137****0561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史龙军

电 话:18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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