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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东路195号9号楼1201户 | ||
| **** | 挂牌价格119.590400万元(首年) | |
| **省 - **市 **区 **市**区**东路195号9号楼1201户 | ||
| 2026-03-26 至 2026-04-09 | ||
| 1469.26 | 出租用途商业 | |
| 3年 | ||
| 资产空置无占用 | ||
| 本标的以现场看样为准,照片和相关披露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方应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查勘 | ||
| 有权属证明 | ||
| 房屋无瑕疵 | ||
| 否 | ||
|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合同期满后,如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或欠费情况,无息返还。 2.租金前3年固定。 3.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为准。对承租房产的新租户提供2个月免租期,承租方需提前将装修方案报招租方审核,并承担免租期内的水、电、物业费、制冷费、供暖费等相关费用。 4.该房产内部及公区精装修,招租方按现状交付。 5.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承担并及时足额交纳,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服务费、制冷费、供暖费和逾期交纳各项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及罚款等。收费标准为:物业服务费16元/平米/月;水费按6.37元/立方米标准收取;电费标准每度1元以内;制冷费标准按0.35元/平米/天;供暖费按34.79元/平米;车位租赁费按650元/月,车位管理费100元/月(由承租方自行租赁)。具体参照该房产物业统一标准收取,承租方据实结算。以上费用根据市场价格以及物业管理方收费标准变化同步调整。 6.租赁期限内,招租方有权对外转让租赁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承租方应当积极配合招租方向受让方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相关手续,招租方将提前告知承租方。 | ||
| 1.该房产按现状出租,如承租方需对该房产进行改造、装修,****政府部门规定取得相关审批许可,招租方不承担任何改造、装修费用以及后期维保、更换、修缮等产生的全部费用。 2.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房产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交换使用。 3.承租方经营业态需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如因不符和要求导致未通过相关行政审批,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 ||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交易所意向方登记受理操作指引》以及本项目《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招租单位至招租资产现场看样,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6:00****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6:30****交易所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后,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签署和价款结算等手续。 4、确定承租方后,招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招租资产。详见:承租报名材料。 5、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管理规定》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报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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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
| 网络竞价 | ||
| 60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银行转账 | ||
| 收款单位(户名): **** 账号: 532********071****32007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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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意向受让方是境外投资者,交纳保证金时涉及外汇资金结算,请最迟于信息披露截止日前7个工作日联系青交所办理外汇资金结算手续,以确保保证金及时到帐。信息披露期满 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未尽事项,详见《****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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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公司(企业) | 法定代表人尚杰 | |
| 李先生 | 招租方联系电话150****2862 | |
| 董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2-****8930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qdcq.net |
| **市**区**路156****中心9号楼15层 | 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