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乡村**项目灌口镇东辉村、深青村房前屋后整治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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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22.合同附件-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三、质量保修金-2.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办法: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保留(修)金的支付时间,保修期满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付清。”修改为:“2.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期限为2年,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发包人一次性无息返还预留的全部质量保证金”。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22.合同附件-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三、质量保修金-3.发包人在根据本条第 2 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承发包人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建设单位才将保修金返还。”修改为:“3.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前,承发包双方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4日内,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回访核查;经核查确认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或承包人已完成责任范围内缺陷整改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自核查合格之日起15日内,完成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若存在非承包人责任的质量问题,不得以此为由扣留或拒付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承担的法定保修义务,不因质量保证金返还而免除”。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6-条款号1.6-条款名称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1-条款号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五、本招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六、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纪要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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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03月26日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0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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