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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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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建证〔2026〕11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局 |
| 日 期 | 2026-03-26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 |
| 建设项目名称 | 知识城ZSCFX-C1-3地块半导体多芯片堆叠大尺寸封装基板产品制造项目产业楼(自编号4号) |
| 综合受理号 | hp****8401X260****907454 |
| 建设位置 | 中新**知识城集成电路创新园内,积安三横路以南、知新路以西、积安路以东ZSCFX-C1-3地块 |
| 建设规模 | 产业楼(自编号4#)1幢,地上6层:27001.43平方米,地下1层:1386.59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附图:建筑报建图1份。附件:1、《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3、《**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2026放33B2407)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