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民北路484号、486号物业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补充公告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
**市**区人民北路484号、486号物业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于2026年3月20****交易中心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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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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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2.2.1设计部分 |
包括本项目的平面规划方案、加固设计(参考《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鉴定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硬装、软装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预算、结算,配合完成各项报建、施工图审查、各项专项验收、联合竣工验收的服务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等,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包括本项目的平面规划方案(含方案设计)、加固设计(参考《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鉴定报告》)、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硬装、软装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预算、结算,配合完成各项报建、施工图审查、各项专项验收、联合竣工验收的服务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等,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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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3.1.1工程设计资质 注释部分 |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设置。 ②**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设置。 ②**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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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3.1.2注释部分 |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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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3.2拟派项目负责人 |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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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5.5 |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标书代写 |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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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n)、**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http://ygcg.****.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发布。 |
本次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n)、**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http://ygcg.****.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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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8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
8.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重要材料、设备或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2)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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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详见最新修改的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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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要求” |
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为人民币634.19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0.6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03.55万元。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投标报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设计费组成: (1)工程设计费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投标报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投标报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本项目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的任意一项投标报价超过相应的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即人民币 543.20万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或者低于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使得其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为人民币634.19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0.6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03.55万元。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投标报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设计费组成: (1)工程设计费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投标报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投标报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本项目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的任意一项投标报价超过相应的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85%(即人民币513.02万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或者低于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使得其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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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4)”标书代写 |
……(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e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f投标总报价(含工程设计费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g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h工期;i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标书代写 |
……(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e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f投标总报价(含工程设计费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g工期;h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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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提供履约保函的,应为见索即付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总中标价的10%,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办理。 保函有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如银行仅同意出具具有固定期限的保函,且保函有效期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前届满的,则承包人应在保函到期前至少提前60天进行续期,以确保保函有效期持续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保函续期次数不限,保函续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拒绝续期或未能在保函到期前提前60日成功续期的,则发包人有权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届满前14天内提取该保函项下的全部担保金额或者从后续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中抵扣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总中标价的10%,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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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第2点” |
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
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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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其他费用第1点” |
1、中标人按相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支付,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1、中标人按相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支付,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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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投标保证金 |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4.5 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3.4.5.1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3.4.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银行保函、****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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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 投标文件组成3.1.1 |
3.1.1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 2、目录 3、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三); 4、资格审查资料(含评审文件):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提供符合评审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5、参与编制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6、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五); 7、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8、投标保证金(见经投标文件格式七);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
3.1.1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 2、目录 3、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三); 4、资格审查资料(含评审文件):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提供符合评审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5、参与编制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6、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五); 7、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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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 投标有效期3.3.3 |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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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2 定标委员会 |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于约定时间到达定标室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定标会。 |
6.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于约定时间到达定标室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定标会。 6.2.2 定标委员会在开始定标前,应了解定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五《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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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4 履约担保 |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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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5 签订合同 |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不平衡报价调整等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不平衡报价调整等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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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2.2 |
8.2.2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 |
8.2.2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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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件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
详见最新修改的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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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
最新修改的招标文件新增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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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 三、承包范围 (二)设计范围 |
(二)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平面规划方案、加固设计(参考《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鉴定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纸变更、硬装、软装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预算、结算,配合完成各项报建、施工图审查、各项专项验收、联合竣工验收的服务、全过程施工配合服务、竣工图审核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等,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设计的衔接。设计团队成员需要涵盖建筑、装修、结构、机电等专业,成员应具有对应的注册执业证书。 |
(二)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平面规划方案(含方案设计)、加固设计(参考《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鉴定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纸变更、硬装、软装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预算、结算,配合完成各项报建、施工图审查、各项专项验收、联合竣工验收的服务、全过程施工配合服务、竣工图审核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等,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设计的衔接。设计团队成员需要涵盖建筑、装修、结构、机电等专业,成员应具有对应的注册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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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三:投标承诺函” |
详见最新修改的招标文件 |
二、相关说明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及补充公告的附件内容为准;具体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请各投标人密切****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标书代写
附件1:《(新)**市**区人民北路484号、486号物业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附件2:《(新)**市**区人民北路484号、486号物业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附件3:《(新)**市**区人民北路484号、486号物业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招标单位:****
日期:2026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