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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农林水利类审批事项办理工作,不断优化受理工作中涉及特别程序环节的办件挂起耗时,我局将对农林水利审批事项涉及的专家评审/技术审查挂起件办理退件手续。
从即日起,经专家评审/技术审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及时报送整改材料的将作退件处理,本退件为终止办理,但不影响申请单位(个人)重新提出符合条件的申请。待申请单位(个人)完善报批材料后,重新报送我局受理,复核通过的予以办理审批手续。请逾期未报送材料的申请单位(个人)及时前往我局办理退件手续,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将视为自愿退件。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65 农业事务审批科
2026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