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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汽车产业园综合服务配套及基础设施项目-研发中心用房门窗(含玻璃门窗)、栏杆、格栅专业分包补遗(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汽车产业园综合服务配套及基础设施项目-研发中心用房门窗(含玻璃门窗)、栏杆、格栅专业分包补遗(第二次)内容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装订要求第1条“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经济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修改为“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经济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