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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拟承担**市现****中心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对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向公众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态度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市现****中心项目(一期)
项目概况:****拟于**省**市冲蒌镇北部进行建设**市现****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年屠宰生猪36万头(1000头/日),以及对部分生猪成品进行肉制品精深加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个人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①建设项目周围现有的环境状况如何本项目可能有何环境问题对您造成影响
②建设单位在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是否同意本项目在该地址建设如果同意建设,在污染防治措施方面有何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①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②登陆网址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邮寄到我司或者将电子版发送到我司邮箱。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李锐宏 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750-****890
通讯地址:**市台城桥湖路86号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人:黎工 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750-****869
地址:**市**区堤东路73号一幢(斯派特大厦)901-2室 邮编:529000
公示单位:****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