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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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78-****128
通讯地址:**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1 | ****年产5万吨葵花、南瓜籽仁精深加工项目 | ********工业园区 | **** | **淖****公司 | ****工业园区**年产5万吨葵花、南瓜籽仁精深加工项目,项目占地102666.67㎡,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其中包括原料车间、初选车间、剥仁车间、清洁车间、恒温车间、****配套厂房;**6条生产线,其中南瓜籽生产线1条,葵花籽生产线1条,南瓜籽仁生产线3条,葵花籽仁生产线1条,建成后设计年产5万吨葵花、南瓜籽仁。冬季采暖使用空气能;烘干工序采用5台燃气烘干机(3t/h﹒台)提供热源。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 | 1.本项目运营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生产工艺粉尘。烘干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葵花、南瓜籽生产线的筛分、去石、比重、色选工序,分别配套集气装置及6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汇总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规定。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园区****处理厂处理。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除尘器风机、烘干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砂石、金属、不合格品、葵花籽壳、南瓜籽壳、除尘灰、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油桶。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砂石、不合格品、葵花籽壳、南瓜籽壳、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金属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区,****收购站。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