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联合创新单位的通知》(黔交科技〔2025〕19号),********中心)获批命名“****运输厅联合创新单位”,****运输厅共同负责**市范围内交通领域联合创新项目(以下简称“联合项目”)的管理工作。现启动2026年度联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联合项目应坚持需求导向,紧密围绕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与交通强国建设的实际需求,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前沿领域与交通运输的深度融合,开展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和应用前景的研究;同时突出应用驱动,强化技术可行性、可靠性与示范价值,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并将技术安全、数据安全和运营安全贯穿项目全过程,****管理科学透明、**投入精准高效。
二、申报方向
(一) 智慧交通类:智能信控、车路协同(V2X)、自动驾驶、大数据交通治理、MaaS(出行即服务)等。
(二)基础设施类:新型道路材料、智能建造、桥梁隧道健康监测、基础设施数字化(BIM+GIS)等。
(三)运输服务类:智能调度、物流优化、新能源运输装备、公共交通效能提升等。
(四)安全应急类:主动安全预警、应急指挥调度、韧性交通网络等。
(五)绿色交通类:节能减排技术、环保材料、噪声控制等。
三、申报要求
(一)联合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市交通基本情况。
(二)联合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应为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同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
(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须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申报。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承担单位数量实行限额,实用创新研发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3家,参与研究人员不超过15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6家,参与研究人员不超过30人。
(四)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主持2个以上项目(含申报项目),项目参与人参加的项目不能超过5个(含申报项目)。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列入选送评审项目表:
1.重复立项的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不具备必要的科研力量和仪器设备的;
3.相关经费没有提供出资证明的项目;
4.信用评价不良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运输厅联合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含预算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25日****研究中心(有自筹资金或工程配套资金的项目需提供出资证明)。
****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资格与基本条件审查、材料完整性审查、内容格式规范性审查等。通过形式审查后,完成申报受理。
五、受理与咨询
****受理项目申请和咨询
地址:**市**区金融城7号楼12楼;
联系人:刘甜甜,电话0851-****4270。
****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联合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