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发改核准〔2026〕4号
****改革局关于化****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关于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电站运行安全,充分利用水力**,促进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委员会 ****信息化厅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号),同意建设化****水电站增效扩容水电工程(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宝圩镇境内。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本工程是将原有3×125KW=375KW机组增效扩容为3×320=960KW机组。
(二)依据《防洪标准》(GB50071-2002)的规定,工程等级为V等,其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拦河闸及厂房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
五、项目总投资为323.91万元,其中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271.36万元,临时工程费3.11万元,独立费34.01万元,基本预备费15.42万元。资金来源为化****水电站自筹解决。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水务局《关于化****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涉及报告的批复》(化水字〔2025〕58号),******局《关于加快****水电站有关手续工作的复函》,《不涉及新增用地情况的说明》******局******所加具意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说明》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2〕1号文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项目自我局出具本项目核准文件或者同意项目变更决定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改革局
2026年3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水务局,****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