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
“新型高电压高能量密度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新型高电压高能量密度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新型高电压高能量密度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厂房”****开发区富音南路东侧,不动产权证为琼(2024)**县不动产权第****525号,证载用地面积19984.33㎡,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项目于2017年12月1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5年2月8日完成规划变更,变更后总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19984.33㎡,总建筑面积31697.14㎡,总计容面积32196.09㎡,地上建筑面积30480.72㎡,地下建筑面积1216.42㎡,容积率1.61,建筑密度44.85%,绿地率为20%,机动车停车位49个。
本次拟建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8311.83㎡,总计容面积10252.56㎡,地上建筑面积8311.83㎡。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一、总平面图调整。
二、调整绿化面积。
三、优化厂房外立面。
四、调整厂房房屋功能。
五、调整机动车停车位。
六、调整增加西侧绿化带。
其中,拟建一栋厂房,总建筑面积8311.83㎡,计容面积10252.56㎡,地上建筑面积8311.83㎡。
规划二期总建筑面积23385.31㎡,计容面积21943.53㎡,地上建筑面积22168.89㎡,地下建筑面积1216.42㎡。
调整后总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19984.33㎡,总建筑面积31697.14㎡,总计容面积32196.09㎡,地上建筑面积30480.72㎡,地下建筑面积1216.42㎡,容积率1.61,建筑密度44.85%,绿地率为16.63%,机动车停车位61个。
本次拟建厂房面积不变。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新型高电压高能量密度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厂房”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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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