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变更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复函

审批
广东-广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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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交互智能****基地建设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复函
时间:2025-08-05 18:07:11

**市发展改革委,******公司、**视源****公司:

《交互智能****基地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变更后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交互智能****基地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变更后的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公司、**视源****公司的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变更后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厂房、高架仓库、研发厂房、倒班楼以及地下室等。项目建成后,年产交互智能平板整机****296.17平方米、PC模组27万台、板卡量产线195万套、光学检测设备1200台、汽车电子产品25.6万台、治工具2.5万个。项目主要工艺包括贴片、组装、老化测试等,主要用能设备包括空压机、波峰焊炉、贴片机、老化柜、风机、泵、变压器等。项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标: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1048.41吨标准煤(当量值)、25308.94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8869.04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1.78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3.648吨。项目平板整机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2.7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板卡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6.22千克标准煤/万点,PC模组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2.88千克标准煤/台,汽车电子产品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1.82千克标准煤/台,光学检测设备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22.5千克标准煤/台、治工具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1.73千克标准煤/台。

三、请******公司、**视源****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GB/T 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公司、**视源****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公司、**视源****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和**市发展改革委留存,同时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五、本变更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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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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