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监狱)2026 年二季度罪犯食堂蔬菜、调味品、干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5日
招标日期:2026年3月26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万零肆仟陆佰壹拾元(¥50461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柒万壹仟贰佰肆拾元整(¥57124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拾贰万陆仟壹佰叁拾元整(¥626130.00 )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清溪路101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81****6632
招标机构名称:**安天利信****公司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
项目负责人:韩工
联系电话:0551-****6269
公示期限: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30日17:30(**时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天利信****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联系电话:0551-****626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单位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