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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1.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7号:2026年2月10日06时32分,******局****派出所民警在**市户育乡班岭,查获无合法来源黄牛3头(863kg)。
2.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10号:2026年2月14日05时14分,******局****派出所民警在**市户育28号联防所管段2号,查获无合法来源黄牛8头(2198.5kg)。
3.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13号:2026年3月16日01时18分,******局****派出所民警在**市户育28号联防所管段武甸后山,查获无合法来源黄牛2头(872kg)。
以上货物查获现场无货主,未能提供合法有效地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查获部门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692-****110
地址:**市人民路36号
****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