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炉霍县德拉龙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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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6-03-26

项目名称 **州**县德拉龙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德拉龙段市政道路 占地面积(平方米) 3763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宇翔
联系人 *鹏 联系电话 139****1460
项目投资(万元) 2850 环保投资(万元) 3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建道路 8.2 公里,**排水沟 8.2 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其它措施:
1、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 2、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尘围档。 3、施工车辆运输采用彩条布封闭,避免沿途洒落尘土,为防止泥土带出现场,采用在施工场地进出口铺设草垫或钢板。 4、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 5、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及时实施地面绿化措施。 6、在建设工地现场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生活污水
其它措施:
在工地设置废水收集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道路洒水、 绿化等,不外排。
环保措施:
在该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石料、灰渣、建材等一部分用于市政与规划部门指定的工程基础填方或洼地填筑进行消纳。剩余部分****填埋场进行填埋。垃圾的外运车辆应加盖篷布,尽量减少沿路遗洒,影响环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有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噪声,不得在夜间进行路面夯实或其它高噪声的作业。如因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在开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以便取得谅解,并尽可能集中时间缩短施工期。 2、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3、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同时要选择设备放置的位置,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以把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 4、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由于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对环境影响较大,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有环保措施:
迹地恢复

承诺:**** *宇翔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宇翔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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