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路、新津路西侧的E地块出租协商交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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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路西侧的E地块出租
协商交易遴选公告

2026年03月26日

受****的委托,定于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对****的**路、**路西侧的E地块出租项目公开遴选申请报名,本项目采用公开协商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报名。

一、参与人资格要求

1、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接受单位参加竞投,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参与人2025年纳税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需提交税务部门的完税凭证)。

2、行业要求:参与人必须是在**市内注册经营达3年或以上的新能源(中高端品牌)汽车销售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四上企业”。 参与人2025年纳税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需提交税务部门的完税凭证)。 项目用地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纳税金额不低于700万元(以税务部门的完税凭证为准)。项目建成后3年内,若每年平均税收未达到700万元,则须由承租方补上税收差额部分的25%。

3、本次交易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

4、允许报名用户类型:法人

二、资产情况

1、资产名称:**路、**路西侧的E地块

2、资产类型:其他**性资产

3、资产地址:**市**区**路、**路西侧

4、资产面积: 28.83亩

5、消防验收情况:中标方承担消防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租期间一切安全责任概由中标者承担。

6、资产图片:(图片仅供参考)

三、拟定交易要求 (以下内容均为初步拟定,具体以协商结果为准)

1、交易价格:394000.00 元/月

2、交易模式:公开协商

3、租金收取方式:按月

4、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5、出租期限:10年,预计从2026-05-01到2036-04-30止

6、免租期: 90天,预计从2026-05-01到2026-07-29止

7、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付资产

8、交易保证金: ****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

意向人通过遴选公告了解项目信息,如有意向可通过遴选申请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资产方经过协商后,选定其中一个意向人为指定意向人,只有指定意向人才可以继续操作按要求完成交易。

四、交易流程

1、阅读遴选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意向人资格条件;

2、意向人自行对资产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大厅”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登录);

4、按遴选公告要求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遴选申请报名,上传资料完成遴选申请报名流程;

5、点击遴选申请后,请尽快上传资料,并等待审核;

6、资格审核通过后,指定意向人按要求完成项目交易;

7、交易结束后,指定意向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签署合同。

五、特殊说明

1、税费承担特别说明: 根据相关税费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2、其他条款:

3、其他情况特别说明: 1、资产地址:**路与光合街交界西北角(四至:****社区用地,**泰**路,南至光和街,****社区用地); 2、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接受单位参加竞投,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与人必须是在**市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本次交易是否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否; 5、允许报名用户类型:仅公司法人; 6、签订租赁合同时,按中标价一次性收取中标者合同期12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收取3个月租金,以后逐季缴交租金,每季的租金应在当季前10日内缴清。逾期不缴交租金的,应按每日应付款额的千分之1(1‰)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违约金),逾期不缴交租金超过10天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土地,并扣除中标者所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百分之百(100%)作为违约金、滞纳金及其他经济损失列入集体收入; 7、承租期间,中标方未经出租方“四议两公开”程序同意,不得转让、转租、分租、抵押租赁的集体土地,不得在租赁的土地上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的合同,收回出租的土地,并扣除中标方已缴交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列入集体收入,并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中标方负责; 8、承租期间,若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该地块,则提前终止合同,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应退还中标方履约保证金,租金按合同实际履行月份结算。若政府对该地块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补偿,则出租前原已有的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全部归出租方所有,租赁合同签订后中标方**设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补偿,按以下方式分配:如征地发生在租期5年内,中标方得90%补偿款,出租方得10%补偿款,如征地发生在租期5年后,中标方得80%补偿款,出租方得20%补偿款。若政府没有对该地块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补偿,出租方不负责补偿中标方任何经济损失。土地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中标方无权享有; 9、租赁期间,中标方如需进行基建,须依法依规按**市城市规划及建设相关规定申报,申报的有关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出租方只予协助出具租用土地性质的相关证明手续; 10、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方在该地块上**设或搭建的建(构)筑物等固定建设或设施按现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中标方不得拆除或破坏; 11、中标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自行搬迁撤离,自行注销相关营业执照等证件,办理移交手续,将该租赁地块移交给出租方管理; 12、中标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将租赁土地内的一切物品和设备等搬离,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13、拟出租集体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教育用地和住宅用地,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必须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使用该资产,不得改变用地性质,保证按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依规要求使用该土地。中标方生产经营项目应办理合法手续,依法在租赁期限内必须维持土地用途。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14、在本合同签订前,该用地已取得自然**部门的批复《关于临时调整**路与光合街交界西北角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性质的复函》(汕龙自然函〔2026〕168号),同意将该地块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临时调整为零售商业用地。届时若临时建设有效期到,该地上建构筑物因不可抗拒因素需拆除,本合同自动终止并解除;若乙方确有需要,合同可继续履行至原合同期满。无论何种情形,甲乙双方均互不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及赔偿责任。

4、根据网络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为保障用户账号的交易信息安全,在用户登录超过60分钟且未作任何操作的情况下,系统自动将此用户退出登录状态。

六、联系方式

(一) 资产方信息

名称:****

地址:**省****

联系人:纪桂春

联系方式:139****2144

(二) 交易服务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 ******办事处

地址:**省**市**区**街道嵩山路89号**大厦6楼

联系人:林杉杉

联系电话:0754-****7027

(三) 交易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农业农村局

地址:**省**市**区珠池街道珠池路物产楼

联系电话:0754-****6825

(四) 平台服务电话

联系电话:020-****5593

******办事处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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