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拟对2026年除颤器(AED)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序号 |
项目 |
规格参数 |
数量 |
预估金额 |
| 1 |
3号线(机场段)除颤器(AED)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
一批次 |
78.4万元 |
| 2 |
3号线(南延段)除颤器(AED)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
一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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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4号线除颤器(AED)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
一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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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6号线(林华段)除颤器(AED)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
一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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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6号线(华滨段)除颤器(AED)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
一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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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6号线(嘉同段)除颤器(AED)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
一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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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BRT线路除颤器(AED)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
一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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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本项目需求数量均为预估用量,采购人保留对品类和需求数量进行更改的权利; (2)合同形式及采购期限:框架合同,采购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本合同项下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最高限额(以先到者为准); (3)本项目以****名义采购,但包含多个采购主体(****、******公司),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后需按资金****公司签订采购合 同,各份合同的标的数量与合同金****公司的需求数量与成交供应商确定。供应商参与报价的行为,视为知晓并同意****公司分别签订合同。具体的合同签订主体如下: 1)****为3号线机场段、3号线南延段、4号线、6号线(林华段)、6号线(华滨段)、6号线(嘉同段)2026年除颤器(AED)采购项目合同的签订主体; 2)******公司为BRT线路2026年除颤器(AED)采购项目合同的签订主体。 (4)项目实施地点:**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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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资质要求:报价供应商具有能力提供报价产品及服务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报价供应商需要提供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复印证明文件;代理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盖有报价供应商单位章的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授权书的复印证明文件 。
所投产品必须****管理局(NMPA)所发的《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并****管理局网站查询截图。
2.3业绩要求:报价供应商近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报价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医疗器械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须体现报价供应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及货物明细)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章。
2.4财务与信誉要求:
(1)报价供应商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报价响应截止日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实际认定以当天前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报价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公司****公司****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本次采购公告通过**地铁运营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7443/)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后续可能的信息修改、补充,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告,请报价供应商自行留意关注。
4.1本项目通过**地铁运营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7443/)进行线上报价。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价供应商可于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线进行报价(未在**地铁注册供应商名录内的单位需先行完成注册流程后方可进行报价)。报价送达的时间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4.2报价需上传采购平台的附件:(1)报价单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复印证明文件;****管理局(NMPA)所发的《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并****管理局网站查询截图。报价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报价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医疗器械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须体现报价供应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及货物明细)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章;(3)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和文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4.3报价上传的报价单扫描件请确保与线上系统提交的报价一致,若出现两者报价不一致,则以系统在线最终报价为准。
4.4若第一次公告报价单位不足三家,采购人有权发布二次询价公告重新比价,仍不足三家,采购人保留接受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另行组织采购的权利。
4.5需在报价单备注栏填写提供的产品型号、品牌,若有指定或推荐的应从中选择品牌(如有)。
5 评审规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未税总价),按未税总价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确定成交候选人。如遇两家及两家以上提供相同最低报价,则以系统最后一次报价提交时间在前者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地址:**市**区集杏海堤166****中心609室
邮编:361021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59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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