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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6
| 项目名称 | ****关于超低排放治理技改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园区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4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崔志民 |
| 联系人 | 霍志刚 | 联系电话 | 159****4723 |
| 项目投资(万元) | 1858 | 环保投资(万元) | 15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0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加装卷帘门、加装钢板单密 封、原有彩钢密封拆除及皮带通廊搭建、 雾状抑尘、洗车平台等工作。购置八嘴型第五代全气动控制 包装机、自动插袋机、机械手自动整形皮带机、颠平机自动 缠绕机、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叉车、新能源车辆)8 台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皮带廊内皮带采用落地封二次密封,料棚内雾状抑尘,包装机采用第五代全气动控制采取二次密闭收集、雾状抑尘、包装机减少粉尘外溢等措施后通过原有布袋除尘、雾状抑尘等治理设施排放至大气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收集收尘灰回用 | ||
| 承诺:**** 崔志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崔志民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