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器械耗材采购公告
为满足我院临床诊疗工作需要,规范医疗器械耗材采购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按照院内采购相关规定,经院务会议研究,现就我院医疗器械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医疗器械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项目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6万元/年,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准
(一)采购内容: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消毒耗材、护理材料和敷料、低值易耗医疗器械和其他医疗器械耗材等(详见附件1《****2026年医疗器械耗材采购报价单》,其中规格型号为本院目前在用规格号)。
(二)质量要求:
1.所供产品必须****管理局及相关行业标准,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无质量不良记录;耗材有效期须保证到货时剩余有效期不短于总有效期的2/3以上。
2.所供产品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所有资质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三)其他要求:
1.在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政策调整,纳入集中采购的医疗器械耗材,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将纳入集中采购的医疗器械耗材从合同中剔除。
2.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保证一个月内多次免费配送上门服务,分批次供货,配合验收;送货单、发票、质检报告随货同行,具体医疗器械耗材种类数量按实际采购量结算,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本项目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年。中标后,若出现供应商无法按承诺时间内供货或产品不合格,我院有权解除合同。
(一)必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符合本次医用耗材管理类别要求,资质文件合法有效;
(三)所投医用耗材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质量可靠、价格优惠、供货方式灵活、售后服务有保障;
(四)供应商及所投产品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产品质量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配送、售后服务能力;
(六)未在我院使用过的医疗器械耗材,如需试用,供应商应无偿提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委托他人报名)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
(五)三类医疗器械耗材必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六)售后保障文书或质量保证协议书,并注明配送运输工具以及承诺服务时间;
(七)报价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报价包含医疗器械耗成本、运输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须选择目录中全部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单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价格等。报价单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放入文件夹。(报价单见附件1:2026年医疗器械耗材采购报价表,其中属于“样品”清单内的产品的需提供样品实物,见附件2);
(八)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企查查”网站(https://www.****.com)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急标书代写
(九)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截至目前六个月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
(十)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服务能力,****医疗机构供货的相关证明资料;
(十一)提供医疗器械耗材质量安全和价格优惠的承诺函。
备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材料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密封,封面注明“****2026年度医疗器械耗材采购项目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投标文件由专人送至**市********办公室或将材料通过快递方式寄出。加急标书代写
1.综合评定。本次采取三****公司进行公开询价,由我院****小组根据样品(需提供样品清单见附件2)和报价进行综合评议,总分由高往低,确定中选供应商。
2.结果公示。在本院公众号和院内公开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3.确定供货商。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双方签订合同。
1.开始递交时间:2026年3月26日—4月1日(工作日8:00-11:00,14:00—17:00,周末除外)
2.递交地点:********办公室或将材料通过快递方式寄出。
3.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9009/159****3664 联系地址:**市**县蓼沿乡蓼****卫生院,邮编:350504
4.逾期送达指定地点(通过快递寄出者,以接到快递站取件通知时间为准)和未按要求提供询价材料、提供样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公开询价采购权利。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若有补充事宜,将另行通知。
****
2026年3月25日
来源 | 办公室
编辑 | 陈思思
初审 | 任雪娟
审核 | 韩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