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预算参考用)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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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2026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为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现面向市场进行公开询价(仅为预算摸底,不构成采购承诺,不选定供应商)。诚邀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提供初步报价信息。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目的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询价目的:收集市场价格信息,为编制项目预算提供参考依据。本次询价结果仅用于内部预算制定,不代表任何采购意向或承诺,不会据此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项目内容简述:

1.服务内容及要求

1.1服务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292台/套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服务,具体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

1.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检定/校准工作计划对仪器设备分批完成检定校准,出具检定/校准报告。

(2)供应****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校准授权证书;检测能力覆盖本项目设备清单的80%(含80%)以上,对少部分仪器(清单中20%以下)如因自身原因不具备资质而无法检测的,可委托有资质能力的法定机构单位进行。

(3)检定/校准时间:

①现场检定/校准是指技术人员上门实施检定/校准,由采购人在仪器设备证书到期前1个月下达检定/校准任务。供应商须指派技术人员在证书到期前上门完成工作,并出具检定/校准报告(证书)及对应仪器的合格标签。

②设备送检是指因无法现场完成而需将仪器转运至供应商(或其委****实验室进行检定/校准的情况,采购人根据检定计划确定送检时间,送出及送回时由双方共同对仪器配件及状态进行清点签字确认,供应商须在送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转送第三方为2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并交付检定/校准报告(证书)及对应仪器的合格标签。

(4)收样形式(需要送检部分):由供应商提供上门取送件服务。在未获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采****公司投递的方式取送件,以防设备在物流运输途中损坏。

(5)故障仪器处理要求:

①送检仪器中若碰到因故障无法检定或校准时,供应商先进行基本功能性检查,仍无法排除故障,应向采购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将设备送回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送修,修复后的仪器由供应商重**排检定/校准。

②到场类仪器因故障无法检定或校准的,待采购人修复后由供应商安排上门检定/校准。

(6)供应商执行检定/校准服务项目配备服务人员4人。供应商指派负责本项目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计量师证。在履行检定/校准服务过程中,供应商对服务人员与设备设施安全负责。

(7)仪器检**果为不合格的,由供应商出具结果通知书并提出修理或报废建议。

(8)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仪器设备损坏的,供应商需承担赔偿责任。

(9)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完成后,如因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返还设备导致设备损坏的,供应商需承担赔偿责任。

(10)供应商有义务为采购人技术资料和使用的校准仪器及相关资料予以保密。供应商在校验过程中如接触到采购人任何相关技术资料,供应商应为采购人保守技术和商业机密,同时不得使用采购人的技术机密进行技术开发,否则视为成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非因接受方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

(11)为保障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质量,****监管局的监管下,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开展检定/校准工作,严禁出具虚假、错误的检定/校准证书,严禁擅自修改证书信息。

(12)根据计量要求,检定、校准证书应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号。

(13)安全责任:供应商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不良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和不良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14)所有需检定、校准的器具均能溯源到中华人民**国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需检定的器具进行检定、需校准的器具进行校准,不得降低标准。

2.商务要求

2.1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服务结束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续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2服务地点:**市**区

2.3付款方式: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检定/校准工作计划,分批次完成服务并出具检定/校准报告后,采购人于每季度统一办理一次货款结算。每季度结束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凭证资料后30日内支付该季度货款,所有****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最终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载明内容为准。

注:(1)若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供应商变更收款账户的,应当在变更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因供应商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变更通知到达采购人前,采购人按原合同约定的账户信息进行价款支付的,视为已完成支付义务。

3.履约验收: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4.违约责任

4.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4.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3除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或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及利息。

4.4供应商逾期完成服务内容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逾期达5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及利息,同时供应商应另行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4.5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仪器设备损坏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如下:

(1)可修复情形:设备经维修后能恢复原有功能和性能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零件费、运输费、人工费)。

(2)不可修复或关键性能下降情形:设备无法修复,或经修复后主要技术指标无法达到原厂出厂标准或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设备购置原价扣除折旧后的残值进行折价赔偿,或按同型号、同配置设备的当前市场重置价进行赔偿(两者以较低者为准)。折旧年限参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邮寄损坏:严禁未经采购人同意邮寄设备,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坏直接适用本条第(2)款标准,由供应商全价赔偿。

4.6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外,应向供应商偿付每日逾期付款利息,具体利息计算规则为:应付而未付款总额×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具体逾期支付天数。但若因财政年终决算关账或财政资金未下达等客观原因导致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7供应商保证****服务所涉任何一部分的权利无瑕疵,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服务所涉产品等主张权利,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金额的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

4.8如果供应商违反保密条款,采购人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外,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相应款项及利息。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9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10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停止分包、转包行为,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要求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11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还应一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

4.12除另有约定,本合同所称“利息”以合同****银行****银行****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采购人支付之日起计算。

4.1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采购法律法规变化、****管理部门或上级部门发布新的规范性文件或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年度整体预算或项目预算被调整、采购需求必须调整等情况),导致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任务取消、采购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会违反上述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其中因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变化导致继续履行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双方均有权选择终止本项目履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注:(1)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供应商同一违约行为同时触发多项违约责任条款的,采购人享有单方选择权,即采购人有权决定适用其中某一具体条款向供应商主张违约责任,供应商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并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人所选择适用的责任条款内容全面履行相应义务。本条款所述的选择权行使不影响采购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法定权利,亦不免除供应商因该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2)供应商存在前述违约情形且采购人存在未支付给供应商款项的,采购人有权在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损失,若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违约金及损失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就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向采购人****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可以履行的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二、询价信息要求(请供应商提供)

(一)报价基础:请基于上述项目内容,提供完成本项目的费用估算报价。

(二)报价构成建议(供参考):为便于我单位理解,建议报价信息可包含:

按预计总服务的综合单价及总价或按主要分项的估算。

说明:此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如人工、工时、耗材、报告、税费、管理费、利润、保险、差旅等)。

(三)供应商能力:

符****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成立之日起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供应商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报价信息。如发现存在恶意扰乱市场秩序、提供明显虚假信息的行为,我单位将保留记录并在未来可能的正式采购活动中审慎评估该供应商的参与资格。

三、信息提供方式

现场提交:

请将贵单位的报价信息(按上述询价信息要求****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纸质盖章原件一份递****监测中心**监测站综合业务室(**市**区学府路900号)。

四、信息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请于2026年4月2日17:00(**时间)前现场递交相关信息。逾期提交的信息无法有效纳入预算参考。请在工作时间提交(早上9:00-下午17:00)。

五、重要声明

(一)非采购行为:本次询价仅为前期市场调研和预算编制参考之目的,不构成任何形式的采购要约、承诺或合同依据。我单位不会根据本次询价结果直接确定供应商或签订合同。

(二)信息使用:收集到的所有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内部预算评估,不作他用。

(三)无约束力: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对其未来参与可能进行的正式采购活动无任何约束力。

(四)不反馈结果:我单位无义务对收到的报价信息进行评审、比较或向供应商反馈结果。

(五)解释权:****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仅供咨询)

单位名称:****

联系人(咨询):廖老师

咨询电话:028-****2637

附件: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清单

****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清单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检定/校准方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溶解氧测定仪

JPBJ-608

3

检定

微电脑余氯-总氯浓度测定仪

HI96711

1

校准

浊度计

WGZ-200B

3

检定

电导率仪

DDBJ-350、DDS-307A

5

检定

COD恒温加热器

JH-12

1

校准

化学需氧量(COD)多参数测定仪

HI83399

1

校准

便携式pH计

PHBJ-261L、PHB-4

6

检定

酸度计

PHS-3C、PHSJ-3F

2

检定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检测仪

PT-1900

1

检定

多普勒流速仪

DX-LSX-2

1

校准

水温表

内标式、sw07、sw06

3

校准

全自动智能一体化蒸馏仪

DH5180

1

校准

智能COD消解仪

DH2160

1

校准

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

3012H-D型

4

校准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带烟枪)

崂应3072

2

检定

烟尘(气)测试校准仪

崂应7050

1

校准

手持式单气体监测仪

崂应2026型

1

检定

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

ZR-3110型

2

校准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ZR-3120型

3

校准

手持式VOC气体分析仪

PGM-7340

1

校准

不透烟光度计

AVL Dismoke 480

1

检定

林格曼光电测烟望远镜

QT201B

1

校准

可燃气体报警器

4个

1

检定

氧气报警器

2个

1

检定

声级计

AWA5688、AWA6288+、AWA5680、AWA6292、AHA16256

6

检定

声校准器

HS6020、AWA6021A

7

校准

风速仪

FC-16025

2

校准

空盒气压表

DYM3、DYM3-A

4

校准

温湿度表

GJWS-B2

31

检定

电动通风干湿表

HM3-A

1

校准

氧化还原监测仪

JC16-SMD50RP-412

1

校准

具塞滴定管

A25mL

1

检定

具塞滴定管

A50mL

1

检定

单标线容量瓶

A50mL

1

检定

单标线容量瓶

A200mL

1

检定

单标线容量瓶

A250mL

1

检定

单标线容量瓶

A500mL

1

检定

单标线容量瓶

A1000mL

1

检定

分度吸量管

A1mL

1

检定

分度吸量管

A2mL

1

检定

分度吸量管

A5mL

1

检定

分度吸量管

A10mL

1

检定

单标线吸量管

A5mL

1

检定

单标线吸量管

A10mL

1

检定

单标线吸量管

A20mL

1

检定

单标线吸量管

A25mL

1

检定

可见分光光度计

V-1000、V-1200

2

检定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1800

1

检定

红外分光油分析仪

QL1020

1

校准

原子荧光光度计

Kylin-A18

1

检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clarus SQ8T/Clarus680

1

校准

便携式气质联用仪等

Hapline P8800

1

校准

X荧光土壤重金属快检仪

EXPLORER 9000

1

校准

ICP光谱仪

ICP-OES

1

检定

气相色谱仪

HF-901

1

检定

气相色谱仪

HF-901

1

检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TAS-990

1

检定

离子色谱仪

ICS-900

1

检定

电子天平

BSA224S

3

检定

架盘天平

HC-TP11-2

9

检定

砝码

200g

3

检定

离心机

TD-5Z

2

校准

生化培养箱

SHP-250、LRH-250、LRH-250A

3

校准

电热恒温水浴锅

HH-1、HH-S8、HH-1型A

4

校准

精密电热鼓风干燥箱

KLL-9127A

1

校准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DHG-9070A RT+10℃~250℃

1

校准

连续流动化学分析仪

AA3

1

校准

生物显微镜

CX31RBSFA

1

校准

箱式电阻炉

SX2-4-100

1

校准

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2050

3

检定

电子皂膜流量计

GCFI 100、GCFI 5000

2

校准

玻璃转子流量计

(0.2-2)L/min

1

检定

望远式测距仪

PRO1500

3

校准

塔尺

5m

4

校准

卷尺

0-10m

5

检定

纤维尺

0-100m

2

校准

压力表

未列型号

108

检定

智能高精度综合校准仪

8040型

2

检定

立式高压蒸汽灭菌器

LDZX-50KBS、LDZX-30KBS

3

校准

生物安全柜

BSC-600IIA2

1

校准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自动分析仪

OL2010

1

校准

全自动恒温恒湿称量系统

CR-EN

1

校准

注:上表未包含而合同履行时有出现的设备检定/校准,由双方协商最终单价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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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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