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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需要,我院于2026年3月25日进行药械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经严格评审与比较,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药械遴选旨在坚持保障临床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需求,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确保药品器械配送企业遴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遴选结果
经过综合评估,以下药械企业被选中:
三、公示期限
本次药械配送企业遴选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日。
四、意见反馈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830-****262
我们将认真听取并处理您的反馈意见。
五、生效时间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本次药械遴选结果将正式生效(有效期1年),并开始执行。
2.如遇医共体药械相关政策调整,一切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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