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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田黄镇大张庄村肉鸭养殖示范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鸭舍恶臭喷洒抑臭剂后无组织排放。污水池加盖密闭,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肥田;鸭舍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收集池,黑膜池恶臭气体通过黑膜池加盖密封,使用养殖场专用植物性除臭剂 进行除臭,加强厂区绿化后无组织排放。厂界NH3、H2S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H2S<0.06mg/m3,NH3<1.5mg/m3;厂界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臭气浓度<70(无量纲)。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肥田;鸭舍清洗废水经黑膜池预处理后,再进行干湿分离,出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场区绿化。鸭粪全部作为有机肥还田,配套消纳农田30亩,实现种养结合。****肥料厂或周边农户,进一步加工为商品有机肥,提升**利用价值。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病死鸭在冰柜中暂存后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理。现有项目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或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