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仁前途厂区临港产业基地G1-108b地块部分用地(3亩)三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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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大门镇仁****基地G1-108b地块部分用地(3亩)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7.20 万元/年土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3-27
2026-04-02
**市**区大门镇仁****基地G1-108b地块部分用地(3亩)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女士、邵先生|联系电话:0577-****8852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市**区大门镇仁****基地G1-108b地块部分用地(3亩)
土地证号 浙(2018)**区不动产权第****749号
土地面积 2000.0000平方米
用途 工业用地
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瓯越****公司,不动产权证号:浙(2018)**区不动产权第****749号,已授权给**房****公司经营管理。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在“浙交汇”平台上以动态报价的方式公开招租。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7.2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7.2万元,租金无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协议书》,之后3日内一次****交易中心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含税。以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期期满前五天内付清。 出租用途 出租用途:****停车场。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14500元。合同到期结清租金和各项费用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 2、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支付,租金税收由出租方负责缴纳。 3、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收、拆迁或出租方因资产处置、企业改制等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当理由需提前收回场地的,双方应无条件解除合同。出租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出租方按实际使用时间收取租金。承租方应在收到通知后按期退还场地,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场地交付以场地现场现状为准,签订本协议之前,乙方已了解并实地查看租赁场所、周边环境及租赁场地项目情况,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地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出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主张;对于可能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均有乙方承担,并放弃索赔,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5、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对承租土地进行使用,或增添附属设施、设备,需至出租方处报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土地使用过程中,相关部门因改造土地作出处罚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承租方增添的临时建筑、附属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归承租方。 6、租赁物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7、承租期间,有关承租场地的安全、消防、生产、治安、环保等事项全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定期对承租土地进行的安全检查,****管理部门开展的各类工作检查,承租方应全力配合。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45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3月27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4月2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4月2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下午5时止。 3、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4、咨询电话:0577-****8852、139****5073 5、若挂牌期内,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下午5时止,以此类推。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女士、邵先生 电话 0577-****8852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com/WZPT/
**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市过境公路1579号**组团1幢4楼
联系人 邵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52
手机 139****507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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