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期)竣工日期、调试时间公示
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现将******项目(一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调试时间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阜沙镇阜沙大道152号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8000m2, 建筑面积为88405m2,主要从事家用电器具的生产和销售,项目组成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共工程和环保工程。
生产规模:实际年产烤炉7.2万台;取暖器43.9998万台;壁挂炉1.3332万台。
二、建设项目竣工、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2023年3月1日
2、竣工日期:2024年1月25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2月18日~2026年2月17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设施
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尾水最终
排入阜沙涌。
②生产废水:主要为表面处理清洗废水,废水的产生量为380吨/日,排放总量为340吨/日。表面处理清洗废水采用“格栅-隔油-调节-混凝反应-斜管沉淀-过滤-调节池-反应沉淀池-砂滤池-巴氏槽-综合处理达标排放”相结合的废水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大有涌。
③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量约为429.42吨/年,其中水喷淋废水的产生量为270吨/年,水帘柜废水的产生量为16.28吨/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2、噪声污染及治理设施
①项目厂界东侧与大有村的距离为 5m,项目高噪声设备放置区与大有村的距离为 200m,高噪声设备布局远离大有村,临近敏感点布局成原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同时企业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对于安装于车间内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是采取更换隔音门和采光窗,提高车间的密闭隔声能力,同时做好车间的通风散热,设备安装应避免接触车间墙壁,较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等。落实以上措施后,再经建筑隔声等作用,车间设备噪声贡献值可以降 20dB 以上;
②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③空压机应放置在密闭的空压机房内;
④加强工艺操作规范,减少装配过程的碰撞,对厂区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将各类设备设施分散布设,通过拉大各作业设备间距,尽可能降低噪声叠加影响;
⑤厂边界处尽可能加强绿化,既可以美化环境,同时也可以起到辅助吸声、隔声作用;
⑥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⑦对于各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安排昼间运输;
⑧运营过程中加强项目运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休息时段内使用高噪声设备设施进行作业,同时安排人员做好项目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保养工作,****设备处在良好工况下作业,避免不良工况下高噪声的产生。
3、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②一般工业废物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处理;
③危险废物交由相关危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4、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喷粉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滤芯回收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3)排放。
②固化有机废气采用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 工艺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由15m高排气筒(G6)排放。
③搪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帘柜+喷淋水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7)排放;
④厨房油烟通过****设备处理由15m高排气筒(G8)排放。
⑤筛粉粉尘无组织排放;烧成烟尘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
⑥开料粉尘经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⑦抛光打磨粉尘经水帘柜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2026年03月27日至 2026年04月13日
(2)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拨打投诉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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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