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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拟处置报废资产所涉及的机器设备项目 |
| 其他资产 |
| ********医院) |
| **市 |
| 5.8719万元 人民币 |
| 5 |
| 2026-03-27 |
| 动态报价 |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需将盖章后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带到踏勘现场确认,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现场踏勘按规定时间准时踏勘现场,如在规定时间内****公司,本单位将不再组织其他时间踏勘现场。 4.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