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以及我市支持生育家庭相关政策要求,切实满足因生育导致家庭人口增加的承租家庭的住房需求,按照《****中心四**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工作规程》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房源情况,现就我市四**公共租赁住房2026年第二批支持生育家庭房源调换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安排
(一)选房对象:本次符合调换条件的生育家庭共计131户,详见附件1。
(二)选房时间:2026年3月31日,分2个场次抽签配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选房地点:**市**房产****公司,地址:**市**区杨**路152号。
(四)选房流程:
根据《关于2026年第一次**市四**公共租赁住房支持生育家庭房源调换公证摇号及轮候顺序结果公示》,分小区依次按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不同批次申请的,申请批次在前的家庭优先选房;同批次申请的,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优先选房)。
(五)起租时间及租金:
换房后新合同自签订次月起生效,租赁期限与原合同剩余期限一致,租金标准统一为市场评估租金的50%,月租金计算公式为:所选定公租房小区的市场评估租金×50%×公租房建筑面积。
(六)此次选房对象相关情况说明:
1.生育家庭房源调换选房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保障家庭上一年度资格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公租房租赁合同仍在有效期内;承租期间无故意欠缴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行为;承租期间,无转租、转借以及无故空置累计满6个月等违规记录。
2.生育家庭房源调换申请标准:因生育导致保障人口增加的保障家庭,可申请提高保障面积档次并调换房源(最大调换至三人型户型);承租一居室的二人型单亲家庭(子女未成年)可申请调换二居室房源。
二、房源情况相关说明
截至2026年3月24日,经整修可供此次选房的房源二人型609套,三人型234套,共计843套,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公租房保障家庭主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合理安排出行,按通知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选房顺序号抽签并依次选取本小区选房房源。若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选房的,则顺延到当场次的最后进行抽签。若申请人因故无法到场,应提前办理好相关委托手续。
2.放弃选房的申请人,即退出轮候序列;待下一轮年审仍符合届时保障条件的,方可重新申请调换房。放弃两次的保障家庭,不得再申请调配房源。
3.保障家庭分小区依次按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不同批次申请的,申请批次在前的家庭优先选房;同批次申请的,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优先选房。
4.对于轮候家庭本小区有二人或三人户型的,在本小区进行选房;若本小区无二人或三人户型的,结合房源存量情况,统筹安排无轮候家庭小区的空置房源进行选房。
5.公租房保障家庭主申请人选中房源后,应在选房后的十日****办事处或物业处办理退房手续、结清原住房费用,在选房后的十五日内签订新选中房源的租赁合同。
6.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新租赁合同并交房入住的申请人,视为自愿弃权,其原选中的调配房源收回,有关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提交调换房申请。
7.调换房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申请人虚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调换房源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8.选房期间**市**房产****公司将正常受理租赁补贴协议签订相关业务。
9.如对上述事宜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390、****1560,监督电话:****0375;或详询选房现场工作人员。
附件:1.****中心四**公共租赁住房2026年第二批支持生育家庭房源调换选房顺序名单
2.****中心四**公共租赁住房2026年第二批生育家庭房源调换选房房源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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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