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高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委员会 以 渝发改社会〔2025〕124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学校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高新区均安片区(集锦大道以北,渝利铁路以南);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3亩,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其中主要包含图文信息科教楼(含地下车库)、通识教学用房、食堂、学生宿舍、400m标准体育场及主席台、以及大门、边坡挡墙等配套设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6.47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含BIM 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所涉及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含装配式构件生产)、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含监理全过程BIM技术应用)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上述监理工作的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内容,并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区涪南路108号 | 地 址: | **市**区**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A座5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舒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胡老师、杨老师 |
| 电 话: | 023-****4426 | 电 话: | 023-****6095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58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