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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县吉布库镇西槽子村三片组农业水利灌溉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吉布库镇西槽子村三片组,属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小型蓄水塘坝(总库容3.5万m3,坝高8m)、1座20m2彩钢泵房、320m钢结构防护围栏、320m塘坝道路、25m钢板泄水槽及4m×3m消力池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83hm2,其中永久占地0.63hm2,临时占地0.20hm2。建设过程中实施了土地平整、表土剥离与回覆、草皮护坡及撒播草籽等水土保持措施,土石方挖填总量约3.24万m3,做到了挖填平衡,无弃渣外运,有效控制了施工期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