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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S24**至**高速公路**段二期施工图设计项目(项目编号:****)作如下答疑澄清,请收悉:
1、提问:商务评审因素,类似业绩中,若同一个项目既满足完成一项18公里及以上的**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又满足完成一座高速公路特大桥勘察设计工作(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是否可以同时加分
答复:均满足要求,可以同时加分。
2、提问:商务评审因素,企业获奖中,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承担的公路工程或公**梁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得5分。请问对奖项数量是否有要求提供一个国家级奖项,是否即可得5分标书代写
答复: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奖项即可得5分。
3、提问:请问投标函中,标段可否填写“一 ”标段
答复:可以。
4、提问: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 “(六)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七)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简历表 “ 与后面 “(六)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不一致,请问商务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及简历表标书代写
答复: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目录“(六)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七)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简历表”澄清为“(六)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统一按“(六)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准备。标书代写
注:本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答疑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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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