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阿合雅镇布达因干渠**节制分水闸及维修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海江****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阿合雅镇境内,属于改**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渠道0.73km,对新布达因干渠13+405~13+725段进行加高处理,长度0.32km;对渠道进行清淤,总长度9.38km;维修各类建筑物8座,同时**节制分水闸及渡槽等建筑物13座。项目总占地面积2.60hm2,其中永久占地0.51hm2,临时占地2.09hm2。配套建设土地平整、防尘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恢复渠道输水功能并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