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电站至110kV****电站35kV线路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镇,主要对原有35kV线路进行改造,改造线路总长7.2km(其中架空线路6.5km,电缆线路0.1km),并对同塔架设的0.6km 10kV线路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基塔基(10基铁塔和1基钢管杆),对N1至N12号塔基段重新架线,并在原有线路上更换导线;配套建设塔基施工场地、跨越场、牵张场及人抬道路(宽1.5m,长1500m)等临时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45hm2,其中永久占地0.04hm2,临时占地0.41hm2,施工期间实施表土剥离、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