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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新**渭干乡2025年中央财政砂石路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新**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新**渭干乡帕合特勒克村,属于**农村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4公里砂石路,路基宽4米,包含路基工程、涵洞工程(**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5道)及平面交叉工程(T型及十字型交叉共16处)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3.38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进行路基挖填(挖方0.69万立方米,填方1.89万立方米,借方1.20万立方米)、路面铺设及配套排水涵洞施工,旨在改善当地交通条件并促进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