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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要求,企业组织专家对《******公司**市公乌素**四采区矿皮废渣分类处置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了评审,******局对其合规性进行审查,目前该报告书已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分局土地利用股-****506联系。
附件:《******公司**市公乌素**四采区矿皮废渣分类处置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评审表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