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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戈壁设施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中联****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戈壁设施农业产业园内,属于**农业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座日光温室大棚(总建筑面积约1.86万平方米)及棚头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及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2.44hm2,主要施工内容涵盖土建工程、管线敷设及场地平整,旨在发展水产养殖及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包括大棚工程区、道路及硬化区、管线工程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