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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废杂金属综合利用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史回镇小常村,属于**工业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铁粉加工车间(2450m2)、废杂金属加工车间(340m2)、原料成品库(340m2)及办公区(300m2)等建构筑物,配套建设雨水收集池、洗车平台及绿化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652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主要施工内容涵盖土建工程、场地硬化及设备安装,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62万m3,旨在建设年处理废杂金属**化利用的生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