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政府关于审批**市木圭镇木圭村等1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三期)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木圭镇木圭村等1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三期)》,三期建新区位于大湾镇必祝村等24个乡镇、253个村,总面积129.204亩,农用地面积128.860亩(其中耕地面积78.489亩,平均等级为8.29等,粮食产能为60515.019公斤,其他农用地50.371亩),未利用地面积0.344亩。
根据**市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392.444亩,其中耕地面积334.731亩(平均等级为10.51等,粮食产能为183767.319公斤),其他农用地面积57.713亩。累计已使用指标192.345亩(耕地170.482亩、其他农用地21.863亩),粮食产能为93049.835公斤。
本次使用指标129.204亩,其中耕地指标110.228亩(实际占用耕地78.489亩,31.739亩耕地用于补充平衡建新区产能或其他农用地),使用其他农用地指标18.976亩,使用耕地粮食总产能为60515.019公斤。累计使用后剩余指标70.895亩(耕地54.021亩、其他农用地16.874亩)、粮食产能为30202.465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督促用地单位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市木圭镇木圭村等1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三期)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