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市福能铝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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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3-27 09:45


根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市西牛镇西联村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西牛镇西联村****用地范围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6分54.909秒,北纬24度11分34.686秒。项目性质属于技术改造,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7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拟在现有厂区红线范围内设置一座铝灰预处理生产车间建设一条铝灰预处理线,将现有项目产生的2000吨/年铝灰经球磨筛分后,得到的铝粒作为产品外售,筛分后的铝灰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不改变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及产能,不新增员工人数,技改后项目的劳动定员仍为30人,年工作时间为26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厂区内设食宿。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厂界南侧310米处的上围村居民区。

环评机构

**市****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红线范围内进行,本次技改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内容为新增一座生产车间和安装生产设备。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用水,不外排。施工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与道路抑尘、车辆冲洗等,不外排。项目施工期对运输道路及时清扫、洒水,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时采用围挡围蔽,选用商品混凝土,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噪声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如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对个别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安装消声、减振设备,并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按规范操作,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噪声等效声级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环境及周围敏感点影响极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废气(以氨、臭气浓度表征)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1(P1)高空排放;上料、球磨、筛分、包装工序废气(以颗粒物、臭气浓度表征)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2(P2)高空排放;未被收集到的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①通过排放口P1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氨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②通过排放口P2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评估认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所述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可以接受。
(二)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废气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的喷淋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球磨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102dB(A),夜间不生产,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西面厂界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的要求,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且项目周边50米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垃圾;喷淋废水、废布袋、布袋收集的尘和筛分产生的二次铝灰、破损的废吨袋、废机油和废机油空桶妥善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企业技术改造后项目运营期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仓储区域,以及现有车间和本次技改新增车间等生产区域。但项目厂区地面已硬化,地面不存在断层、土壤裸露等情况;厂区按雨污分流设计,主要生产设备均在厂房内生产,无露天堆放场;车间设有防渗层,且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量不大,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另外,通过采取“设置防渗区:根据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及相关要求分别设置重点、一般及简单防渗区;源头控制方面: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减少污染物泄漏,管线优先在地上敷设,便于早发现、早处理;末端控制方面:污染区地面做防渗处理,收集滞留污染物,分类处置(事故废水入应急池);应急方面: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与预案,发现地下水受影响立即启动应急,减少”等措施。污染;监控方面:加强巡查,雨天重点检查渗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防渗层完整”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有影响的各个环节均能得到良好控制,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较小。故本报告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在防止发生事故,防止事故产生污染物直接进入环境。通过采取“制定大气、地表水及地下水等各类风险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员工安全、环保及风险事故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风险意识,使其掌握相关知识技能,遵守规章,了解风险与应对措施;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故不需设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十四五”实施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的大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氨、臭气浓度,故不设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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