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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于2026年3月30 日在**市主持召开**市**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苏**桄榔庵遗址保护和展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评估会议。评估组认为:**市**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苏**桄榔庵遗址保护和展示建设工程符合验收条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同意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楼洋求 139****9667
验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符工 198****4977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提出,谢谢。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