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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工业集中区(**)10千伏双回供电线路工程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工业集中区; 建设性质:**建设类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10kV架空线路7.79千米,其中双回架空线路7.61千米,单回架空线路约0.18千米。**10kV单回电缆线路0.35千米。**230×15/18米法兰型砼杆153基,其中Φ230×15米砼杆134基,Φ230×18米砼杆20基,钢管杆2基。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277.41万元; 用地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1841hm2(17.7615亩),其中永久占地0.0094hm2,临时占地地1.1747hm2; 土石方情况:土石方挖填总量7332.22m3,其中挖方3666.11m3,填方3666.11m3,无借方,无弃方; 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电话和传真,将您的意见反馈到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 现将****工业集中区(**)10千伏双回供电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自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7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