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分行****法院案件诉源治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分行****法院案件诉源治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三、项目简要说明:****根据业务****人民法院进行诉源治理及不良化解工作服务,详情请见磋商文件。
四、预算资金及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人民币29万元(含增值税)
服务期:12个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5.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3 供应商须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份同类项目业绩;
5.4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包括单位、法人/负责人);
5.5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5.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若不显示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提供承诺书;
(5.4、5.5、5.6三项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对于供应商未查询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6.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3月 30日至2026年 4月 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
6.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市**东路21****广场B区1806室。
6.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授权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不能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的,可将下述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任德耀,186****0172,邮箱:****@qq.com,(发送邮件时备注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购买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账户名:****
开户行:****营业部
账 号:623********00087547
6.5磋商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供应商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文件费用后次日寄出。
七、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4月9日 15时00分。标书代写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分行大楼514会议室(**省**市**路599号)标书代写
7.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八、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8.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8.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九、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十、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路599号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373-****623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彭飞、杨帅鑫
地址:**市**东路21****广场B区1806室
联系电话:199****3607
邮 箱:****@qq.com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