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万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高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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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6-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分类:
行政许可
****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汽车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3-30至2026-04-3,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汽车项目
**省/**市/**市/高新园区**东大道2号(****公司厂区内)
****
******公司
**项目,位于**省****园区**东大道2号(****公司厂区内),****审批局备案同意(2512-360983-04-01-831928),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租赁****公司一处已建厂房和一块空地进行建设,地理坐标:东经115°25′21.906″,北纬28°28′13.982″。项目四至:项目东南面为江****公司;项目南面为**汇****公司;项目北面紧邻**大道;****园区空地。总占地面积15000m2,总建筑面积约7600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拟**报废机动车拆解区(包含预处理区500 m3)、作业区(切割及人工拆解)、动力蓄电池拆卸区和贮存区、铅蓄电池拆卸区和贮存区、废钢铁存放区、拆车零部件存放区、废有色金属存放区、废塑料存放区、废轮胎存放区及其相应配套工程。利用空地拟**未拆解车辆存储区等,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项目原料为报废汽车(项目仅接收常规使用性质车辆的拆解,不接收槽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车辆,接收车辆包括小型燃油车、中大型燃油车、小型新能源电动汽车、中大型新能源电动汽车),经车辆进厂检查登记、报废机动车储存、报废机动车拆解(仅对报废车辆进行初步拆解,不对发动机、变速箱等总成及蓄电池进行二次拆解)、储存和管理,产品为废钢材、废轮胎及其他报废汽车拆解物,形成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5000辆的拆解规模。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3.5%。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营运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地面拖洗废水、残留玻璃水和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残留玻璃水和地面拖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再混合一并进入****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 (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行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废油液等散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拆解工序、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料堆存异味厂区设置加强通风等措施减轻其对周边环境影响,确保厂界废气达标。 运营期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 (DB36/2186-2025)表1中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 (DB36/2186-2025)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噪声来源主要为安全气囊引爆器瞬时噪声、液压剪、边角料打包机、剪式举升机、气割机、双刃鳄鱼式液压剪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废锂动力蓄电池、除尘器集尘、废制冷剂、碎玻璃、碎纤维等、废线缆、废泡棉、泥沙、木板等;危险废物包括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燃料油液、废非燃料油液、冷却液、废铅蓄电池、含汞部件、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废滤清器、废**、废活性炭、废机油、隔油沉淀池油泥及废油桶等。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贮存过程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 应在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应满足:不得露天堆放、分类存放、设置明确贮存场所标识牌等,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各排放口处应设立标志牌。 (七)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外延50m。****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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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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