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对“青草香”大米**区域总经销经营权进行二次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名称 |
经营年限 |
年最低销售量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 1 |
“青草香”大米**区域总经销经营权拍卖(二次) |
3年 |
1800吨 |
5 |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粮油制品或副产品、或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
(二)营业执照注册日期至今须满足五年及以上。
(三)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方式
(一)本次采取公开拍卖,年销售量最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二)本次拍卖定于2026年4月3日10时00分 ****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公开举行。标书代写
四、竞买人报名及资格认定
(一)2026年4月3日10时00分前****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竞买人资格。标书代写
(二)竞买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如不是法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五、竞拍起始量、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一)竞拍:按年销售总量1800吨起拍。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的方式: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元。竞买人应于 2026年 4月2日17时3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入****账户。****公司及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缴入指定账户,否则将取消竞买资格。
户 名:****
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
账 号:811********00434681
(三)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合同签订时,买受人按成交的年销售量×100元/吨支付受托人履约保证金,缴入****账户。
(四)竞买保证金的退还: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凭成交确认书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回单3日内无息退还。
(五)履约保证金缴的退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买受人连续三年均完成合同约定销售数量,至履约期满,受托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六、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一)此次拍卖项目标的为“青草香”大米**区域总经销经营权,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约定如下:1、年销量:买受人竞拍成交量即为最低年销量(不包括汕优米),且“青草香”精品系列米(10公斤及以下含10公斤及无纺布15公斤)须达到竞拍成交量的20%.2、价格约定: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销售指导价格,不得随意涨价或低价倾销.3、货款结算:执行先款后货的原则。4、奖惩办法:①销售返利:年实际销售总量达到合同约定数量及以上,根据不同规格、品种、奖励基数,由受托人按等额产品的方式兑现销售返利②每月考核:合同履约期内,乙方月销量不得低于120吨,若连续四个月平均销量低于120吨,甲方将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③每年考核:年实际销售总量低
于合同约定数量,或10公斤以下(含10公斤及无纺布15公斤)“青草香”精品米销量低于年销售量的20%,则取消所有返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5、其它:①年销量的调整:考虑诸多不确定因素,为规避市场风险,第二、三年的年销量的制定可依据上年实际销售实绩并结合**市区域内大米销售情况调研结果,经报请受托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适当调整;②不得销售与“青草香”大米相竞争的**区域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否则,受托人将对买受人处以每次2000至4000元的经济处罚或取消代理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③未经受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转让“青草香”大米经营代理权。
(二)本次拍卖涉及的相关批复等资料由竞买人主动向转让方了解查询,一旦报名或竞得此次拍卖标的,自动视为了解此次拍卖标的涉及的相关资料,对标的现状无异议,****政府有关单位监管。
(三)因买受人违约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与转****政府、部门和单位无关,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如买受人不履行此次拍卖项目相关约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缴纳成交价款、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等,导致此次拍卖项目进行二次拍卖的,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此次拍卖项目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标的物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后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约,转让方可以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公开拍卖。
七、踏勘现场和查看标的
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限内自行踏勘现场。
查看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号码:吴先生 139******19
八、服务佣金
根据委托方与拍卖人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约定,本次拍卖标的服务佣金采用固定金额3000元计收,由买受人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九、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5719
拍卖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55*-****168
地 址:**省**市**路**苑B区门面房
****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