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主线全长约52.254公里,其中**段约32.114公里,改建段约19.14公里。全线设置隧道1座长约1.6公里,互通立交2座,停车区1处,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超限检测站1处(与养护工区同址合建),隧道管理所1处,隧道变电所2处(其中1****管理所同址合建)。
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5.5米,分离式路基宽2x12.75米。与国道110共线段路基宽度32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国道210线**至**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
2.**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btsggzyjyw/)
五、意见反馈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自治区**市**区敕勒川大街****中心A座1101室
邮编:01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国道210线**至**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共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市黄河大街33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2-****230
地 址:**自治区呼****中心A座1101室
联 系 人:钱先生 崔先生
联系电话:183****5311 173****0276
邮 箱:****@163.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2.**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btsggzyjyw/)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