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园山街道188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位于**大道与南坪快速交会处。我局于2023年4月确认**市首席****公司为该城市更新单元一期的实施主体。该更新单元一期3户权利人就搬迁补偿相关内容与实施主体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充协议,变更了被搬迁物业的补偿内容。根据已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我局现就该3户权利人变更搬迁补偿事项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具体公示如下:
一、 公示地点
(一)**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
地址:**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一楼公示栏;
(二****办事处
地址:**区新坡塘五巷与新坡塘路交叉口东180****办事处二办三楼公示栏;
(三)深****公司
地址:龙****社区荷坳路2号2栋101;
(四)**市****公司
地址:**区园山街道星河智荟A2区E2101
(五)**市****公司****公司
地址:**市******社区水浸围新园路57号
(六)**市****公司****公司
地址:******社区新坡塘2巷10号
(七)**市****公司****公司
地址:******社区窝肚嘉华路6号
(八)深****公司
地址;******居委会办公大楼
(九)项目现场
地址:**区园山街道永湖地铁站A1口旁原188工业区;
(十)《**特区报》《**侨报》;
(十一)网站:**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https://www.****.cn/bmzz/csgxj/。
二、公示时间
8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27日起到2026年4月3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8190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服务大厅6号综合咨询窗口(地址:****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办理调整搬迁补偿等事项。
特此公示。
附件:**区园山街道188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变更搬迁补偿方式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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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