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挂牌价:9500.0万元 | 保证金:10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6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转让项目(20年) |
|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涉及**县 54 ****事业单位的国有门面等 254 处资产,总建筑面积 72513.15 ㎡,包括县**经营性资产 40866.98㎡、乡镇经营性资产 31646.17 ㎡,具体以实际移交清单为准;评估情况:标的已由**湘融房地产****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6年2月12日,评估价值为 9500.00 万元;转让核心要素:起拍价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基准;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 万元;受让方需在《经营权转让协议》签订后 1 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县财政指定专户。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 至 2026年4月27日 |
一、概述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出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项目地点
**县。
1.3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经营权涉及**县54****事业单位的国有门面等254处资产,总建筑面积72513.15㎡,包括县**经营性资产40866.98㎡、乡镇经营性资产31646.17㎡。具体详见《****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出让项目实施方案》。
请竞买人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查勘标的物,主动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标的现状,不到现场踏勘标的,视为对标的无异议。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及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完成竞买登记并参拍的竞买人,即视同认可标的现状及瑕疵。
1.4项目实施机构
****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方案的编制、经营权价值评估、经营权公开转让、****政府签订《****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出让协议》、协助转让协议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
2.出让有效期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有效期为20年。
3.委托人
****(以下统称委托人)通过公开挂牌转让,选择竞得人(买受人),并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竞得人(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有权对相关国有门面资产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通过收取门面出租费来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协议期满后相关权益自动终止。
二、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在报名时向系统自动生成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通过委托人资格审核,才能取得竞买资格。最高报价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最高报价人未按竞买要求条件参与交易,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最高报价人违约,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公开竞价。
若最高报价人资格审查未通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承担重新挂网的差价损失(若重新挂网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由原最高报价人补足)。
若竞买人有恶意竞争行为、成交后竞得人(买受人)不能履约的行为,委托人申请将其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任何招拍挂项目。
三、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将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及竞得人,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
2.确认成交的,交易系统即时向最高报价人发送《最高报价人通知书》,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交易结果并及时备案。
3.签订《成交确认书》
最高报价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对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与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服务费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买受人)按湘发改价〔2024〕292号文件有关规定****交易中心交纳本标的全部进场交易服务费。
5.签订《****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转让协议》
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委托人、竞得人(买受人)应签订《****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转让协议》。
6.竞得人保证金处置
****交易中心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转让协议签订后转作受让标的定金,标的出让成交确认后,由委托****交易中心将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
7.竞得提示的效力
交易系统推送的竞得提示为成交标志,对委托人、竞得人(买受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最高报价人未按竞买要求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最高报价人违约,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竞价。
四、标的特别说明
1.竞得人(买受人)为项目运营责任主体,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规范以及《****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转让协议》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运营,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等。
2.竞得人(买受人)经营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经营期间所需的全部资金、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一切债权债务由竞得人(买受人)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3.竞得人(买受人)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相****政府政策,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环保责任、防灾防火责任、维护保养责任及社会周边关系的处理等事宜均由竞得人(买受人)负责,并自行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4.运营期间,竞得人(买受人)需保障资产正常使用功能,按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含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环保合规等工作,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损害国有资产权益。
5.竞得人(买受人)应依法依规经营,自觉接受委托人、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缴纳税金及相关费用;需保障现有承租人合法权益,规范履行现有未到期租赁合同相关义务。
6.在经营期内,如需办理相关证照,竞得人(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7.竞得人(买受人)在经营期内,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并缴纳税金,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8.本次标的依其现状(包括显性和隐性瑕疵)进行网上公开竞价,委托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介绍仅供参考,标的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实物时现状为准。已出租未到期的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委托人查询核实。资料如有未涉及的部分由竞买人在报名之前书面向委托人提出。竞买人应在标的展示期内充分了解、察看、查询标的显性和隐性瑕疵。未实地察看了解情况的竞买人不要盲目参与竞买,由于不了解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承担,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资料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全部接受,自行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全部风险,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及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示认可该等级价位、认可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已知及未知的明暗瑕疵、数量、质量、矛盾纠纷等),对其竞买行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反悔。
9.委托人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暂停或终止网上竞价,竞买人应退出竞买,委托人、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10.所有文书资料中,涉及该标的面积数据、平面图及有关情况的介绍,只是一般性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具体情况以标的现状为准。
11.在本次出让文件中提供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不排除在统计资料及打印过程中的失误,因此,本须知介绍情况若与标的物现状有差异的,均以竞买人所视现状为准,竞买人不得提出异议。
12.竞得人(买受人)5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转让协议》,按转让协议约定方式将全部成****财政局指定账号,完整履行相关事项。
13.竞得人(买受人)竞得标的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自行与标的涉及资产的原承租人在原承租合同到期后沟通协商清场、接管事宜,委托人、交易平台不负责标的清场等相关工作,标的接交、清场、接管的所有事宜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买受人)自行承担。
14.若因法律、政府政策调整、法律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次网络公开竞价无法进行或竞价成功后成交标的移交前需解除交易的,委托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竞得人(买受人)应无条件退出竞买。鉴于标的物所涉资产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因政策拆建等原因需收回的,委托人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竞得人提前终止,竞得人(买受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腾空标的涉及资产移交委托人,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5.转让期限届满后,受让方需在30日内按协议约定移交资产,确保资产无产权纠纷、功能正常,移交过程由委托人验收。
16.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读本《竞买须知》,并遵守所有条款。
17.以上特别说明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否则委托人可依法终止有偿使用协议,收回本次出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竞得人违约的责任
1.竞得人(买受人)应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竞价款项。竞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标的再次竞价。再次竞价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次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竞价中的进场交易费由原竞得人(买受人)承担。
2.竞得人(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未按期配合委托人签订《****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转让协议》等手续的,视为违约,所交价款不予退还。竞价标的可再次竞价。再次竞价时,原竞得人(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次出让的价款低于原出让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竞得人(买受人)承担。
3.竞得人(买受人)须承诺,成交后,由竞得人(买受人)自行与委托人协商标的的移交手续。否则,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竞得人(买受人)无法获得标的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竞得人(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六、其他说明
1.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资料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竞价开始时,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竞买人一经知悉认可该修改或补充。该修改或补充均作为竞拍资料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若出现委托人要求撤销标的某个资产情况,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主张任何费用,也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3.签署《成交确认书》和《****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转让协议》的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报名人承担。
4.竞买人在竞买前一定要到标的展示地现场认真查看甄别、勘察、考量,确认自己所要竞买的标的。
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所做的文字性介绍包括标的物说明等意见性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委托人对标的有无缺陷瑕疵所作的担保。
6.委托人按照标的的现状进行出让,凡参加竞价的,则视为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竞得标的后所有关于标的的瑕疵和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买受人)不得以所竞买标的有瑕疵为由毁约或提起诉讼。
7.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七、以上资料最终解释权归委托人所有。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非失信被执行****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
3.近 3 年内无拖欠国有资产收益、税费等不良信用记录,无违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资格由委托人审查)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4月26日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9500.0万元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100.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次拍卖标的有二人及二人以上报名,网上竞拍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标的只有一人报名参与竞买并符合条件的,可按起拍价成交。本项目采取网络公开竞价,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1 | ****事业单位国有门面等经营权转让项目(20年) |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涉及**县 54 ****事业单位的国有门面等 254 处资产,总建筑面积 72513.15 ㎡,包括县**经营性资产 40866.98㎡、乡镇经营性资产 31646.17 ㎡,具体以实际移交清单为准;评估情况:标的已由**湘融房地产****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6年2月12日,评估价值为 9500.00 万元;转让核心要素:起拍价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基准;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 万元;受让方需在《经营权转让协议》签订后 1 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县财政指定专户。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 至 2026年4月27日; | **县 | 9500万元 | 100万元 | 100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其他模式)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18.****.12:8888/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26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4月26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6日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3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 152****0525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9-****697
******
2026年03月27日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非失信被执行****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
3.近 3 年内无拖欠国有资产收益、税费等不良信用记录,无违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资格由委托人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