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二处至冀东**三处联络管线等三处天然气管线(**段)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矿产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水利部水土****研究中心(杨凌)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明 | 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了******二处至冀东**三处联络管线等三处天然气管线(**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一、项目自主验收情况 ****委托****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提交了《******二处至冀东**三处联络管线等三处天然气管线(**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委托水利部土****研究中心(杨凌)编制了《******二处至冀东**三处联络管线等三处天然气管线(**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5年1月20日组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等单位代表查看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二、验收结论 ******二处至冀东**三处联络管线等三处天然气管线(**段)建设项目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的建设内容,落实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布设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三、征询公众意见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耀辉,电话158****8848 地址:**市高新区明珠大道与**路十字路口向东50m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利部土****研究中心(杨凌) 联系人:李明华,电话135****1311 邮箱:****@qq.com 单位地址:**杨凌西农路28号 |
| 附件 |